山東中盾網訊 昨日,云南昭通市鎮雄縣一名男子駕駛一輛貨車沖撞趕集群眾,造成3名群眾受傷。當地羅坎派出所民警警告無效后,開槍將該男子擊斃,疑犯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一男子駕車沖撞群眾被擊斃
昨日下午,云南省鎮雄縣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稱,2014年5月15日14時15分,執法記錄儀鎮雄縣公安局羅坎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有一名男子駕駛一輛貨車在羅坎街上沖撞趕集群眾,已造成3名群眾受傷。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處置,經對該名男子警告無效后,民警依法果斷開槍將其擊傷。
目前,疑犯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受傷群眾生命體征穩定。
開槍擊斃疑犯符合相關規定
昨晚,新京報記者致電鎮雄縣公安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得知,昨日是羅坎鎮趕集的日子,鄉鄰們聚集在羅坎街上買賣東西,街面上非常擁擠,疑犯駕車沖撞群眾,群眾報警,羅坎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趕到現場,在警告無效的情況下,為了防止造成更多群眾生命財產受到侵害,出警民警果斷開槍將該男子擊斃。
昭通市公安局政治處副主任趙女士向新京報記者確認,經過調查,警察禮品出警民警先是鳴槍警告,在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才開槍擊斃疑犯,民警的行為符合我國警察使用武器的有關規定,昭通市公安局對有效保護人民群眾安全、果斷依法開槍擊斃疑犯的民警予以通令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