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中盾網訊 為提高辦案效率,規范執法行為,進一步推進基層執法信息化建設,2014年5月25日,山東省濱州市陽信縣公安局商店派出所投資購置了三臺“ HP L411a”便攜式噴墨打印機。
隨著執法任務日趨嚴峻,民警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經常需要進村、進學校等公共場所或者到當事人家中采用手寫的方式制作詢問筆錄等相關材料。手寫的材料用時長,不易更改,還對閱卷工作帶來麻煩。為解決這個問題,該所籌集資金6000余元購買了三臺便攜式打印機,警用裝備該便攜式打印機配備充電電池,在無電源的情況下,能夠使用2個小時。
商店派出所規定,自5月26日開始,民警在外記錄材料全部使用“電子化”,為提高辦公效率,制作高質量的案卷奠定基礎,警用器材此舉進一步增強了民警的工作熱情,受到了民警們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