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建湖縣檢察院以保障檢察工作安全和加強機關安全保衛工作為重點,不斷完善司法警察物質裝備,著力提升警務保障能力,杜絕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的發生,有力地保障了各項檢察工作的順利進行。
加強警用裝備建設是司法能力建設和檢察院自身安全保障的重要基礎,建湖縣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在經費十分緊張的情況下,投入專項資金,從司法警察工作實際和執法規范化建設出發,堅持保障必需、逐步完善、實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則,加大警用裝備建設的投入力度,按照規定配齊、配全“必配”裝備,對“選配”裝備進行必要采購。目前,已經添置了防刺背心、警用八件套、防暴盾牌、對講機、網槍、現場執法記錄儀、防暴頭盔、警用催淚噴射器等十多種警用裝備,并按要求配備到每一名法警手中。
新裝備到位后,法警大隊根據本隊的實際情況,制定了裝備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并建立健全管理臺賬,同時組織全體法警熟悉裝備的操作使用,做到“會使用、會操作、會保養”,以達到人與裝備的最佳結合。
司法警察物質裝備的完善,為該院法警增添了神威,增強了法警在服務檢察工作、機關安全保衛和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的快速反應能力,大大提升了法警隊的警務保障能力和工作效率。